湖北省春辉助学基金会
关于实施2016年爱心助学项目的公告
湖北省春辉助学基金会是由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捐资发起并经湖北省民政厅批准成立,由湖北省民政厅主管的一家以助学为目的的公益基金会。为贯彻湖北省春辉助学基金会宗旨,做好2016年度爱心助学工作,根据《湖北省春辉助学基金会章程》,经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特实施2016年爱心助学项目,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对具有上进心和奋斗精神,但家境较为困难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予以持续资助,帮助受助学生克服困难,顺利完成学业,成长为有道德、有文化,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才,进而改变自身和家庭的命运。
二、助学理念
爱心助朝阳,拾贝筑栋梁。
三、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学习欲望强烈、奋斗精神突出、成绩较好、家境较为困难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学生经个人申请及基金会考察合格,可获得资助。已受基金会资助的学生持续表现优异的,列入“拾贝计划”名单,经基金会推荐,可每年申请获得基金会资助。
四、主要项目
1、“拾贝计划”
对2015年度已受资助的武汉市中小学生进行持续考察,推荐其中表现优异者申请2016年春辉助学金,予以持续资助。
2、区域助学活动
- 红安:根据基金会前期考察的情况,选择湖北省红安县部分中小学开展助学活动。
- 武汉:选择武汉市光谷左岭第一初级中学开展助学活动。
五、资助额度、标准及人数
1、资助额度
根据基金会章程,结合基金会项目工作实际,2016年度计划支出善款总额约18万元人民币。
2、资助标准
参考国家对中小学生的资助标准,基金会确定资助标准为:
小学每生每年资助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资助1200元。
3、资助人数
根据2016年度计划支出的善款数额及资助标准,基金会2016年拟资助中学生110人、小学生50人,其中含持续资助学生20人,总计160人。
4、名额分配
根据基金会前期考察情况,2016年的资助名额作如下分配:
- “拾贝计划”分配20个资助名额,由基金会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
- 红安县助学活动分配125个资助名额,具体分配计划由基金会另行通知目标学校;
- 武汉光谷左岭第一初级中学分配10个资助名额(不含持续资助名额)。
六、资助条件
1、申请人具备良好的奋斗精神:学习目标明确、理想清晰、勤奋上进。
2、申请人具备良好的学习成绩:学习成绩在班级、年级排名上游。
3、申请人具备良好的道德操守:遵守法律法规,无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情况;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老师和同学中风评较佳。
4、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存在困难,生活勤俭节约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城乡低保户、特困户,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正常学习及生活费用;
(2)孤、残学生及烈士子女,无固定经济来源或经济收入低;
(3)遭遇自然灾害,家庭收入严重下降,正常学习、生活受较严重影响;
(4)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经济异常拮据;
(5) 家有危重病人或其他原因造成经济困难。
5、申请人填写春辉助学金申请表并通过审核。
6、申请人需填写《湖北省春辉助学基金会青少年志向量表》(见附件1)并通过基金会审核。
7、申请人通过基金会的电话考察、实地考察。
七、申请人评价模型
基金会对申请人的考察采取综合评分方式,详见下表:
评估项 |
分值 |
表现 |
评估方式 |
备注 |
奋斗精神 |
21-30 |
上进心很强、志向清晰远大 |
申请人填写基金会青少年志向量表并通过基金会电话/实地考察 |
该项不得低于15分 |
11-20 |
有一定的上进心和较明确的志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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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 |
上进心一般、志向不够清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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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成绩 |
21-30 |
班级排名前15% |
申请人学校出具相关证明 |
该项不得低于15分 |
11-20 |
班级排名1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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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 |
班级排名30%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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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德操守 |
11-15 |
品德优秀 |
申请人学校出具相关证明 |
该项不得低于5分 |
5-10 |
品德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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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品德较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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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状况 |
20-25 |
特困 |
申请人社区出具相关证明;基金会实地考察 |
该项不得低于15分 |
10-19 |
贫困 |
|||
0-9 |
一般 |
|||
总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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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实施时间
2016年11月18日——2016年12月20日
九、信息公开
基金会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公开发布2016年“拾贝”计划实施方案,确保项目信息的公开和充分传播。
基金会官方网站:Http://www.chfund.org.cn
基金会微信公众号:湖北省春辉助学基金会
十、申请及选拔程序
1、申请:申请人在基金会官方网站本公告页面自行下载、填写《湖北省春辉助学基金会青少年志向量表》(见附件1)《湖北省春辉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并向基金会提交相关纸质材料,向基金会申请助学金;若申请人不便,申请人家人或所在学校可代为办理申请手续。
2、初审:基金会按照评价模型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通过电话、当面考察等方式确保申请人符合资助条件。
3、公示:为确保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经过初审的申请人的名单在基金会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公示一周。
4、复审及公布:公示期结束后,基金会根据公示复议结果确定最终的资助名单并在基金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公布。
十一、申请材料的提交
■申请所需材料:
1、《湖北省春辉助学基金会青少年志向量表》原件一份;
2、《湖北省春辉助学金申请表》原件二份(手写,需所在村组/社区及学校盖章);
3、户口本复印件(含申请人页、户主页);
4、能够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材料,包括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件,如农村特困户证件、城乡低保证件、五保家庭户证件、失业证件等,以及其他能够证明证件家庭经济困难的材料,如因病致困的重大疾病病历,遭受自然灾害的相关证明材料,基层组织出具的农村低收入家庭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5、最近两个学期的成绩单复印件及班级排名情况,需学校盖章;
6、申请人所在学校班主任老师的推荐信一封(介绍学生综合表现,含老师手写签名及联系电话);
7、申请人用于接收助学金的银行账户非本人的,需提交与账户所有人的关系证明材料,如户口本复印件。
(注:若缺少以上任何一项材料均可能导致申请人无法通过审核。)
■材料提交时间和方式:
1、11月30日17时为受理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以收到纸质材料时间为准)
2、申请人须将准备好的材料邮寄至湖北省春辉助学基金会秘书处。
3、申请人须将所有材料电子档(拍照或扫描)发送至chfund@chfund.org.cn。
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华工园1路9号天喻楼209室
联系人:万碧霞
电话:027-87920302
十二、助学金的审核、发放与管理
1、12月2日前完成申请材料初审;
2、12月2日——12月9日公示资助名单及复审;
3、12月16日前,基金会理事会审批通过资助名单,秘书处将最终确定的资助名单及资助对象个人银行账户(储蓄卡或存折)信息提交给财务处。
4、基金会财务处按照应发助学金总额及清单于12月20日前将助学金以转账形式或现金形式拨付至资助对象个人银行账户。
5、资助对象需妥善使用助学金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不得用于购买非必须消费品。若资助对象违规使用助学金,基金会将取消资助对象次年申请助学金的机会。
湖北省春辉助学基金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
(以下表格请在首页“公益项目“材料下载专区下载)
附表1
湖北省春辉助学基金会青少年志向量表
1你的学习目标
问:理想中,你觉得自己能读到什么程度? |
A高中/专科 |
B大学本科 |
C研究生 |
问:现实中,你觉得自己能读到什么程度? |
A高中/专科 |
B大学本科 |
C研究生 |
2 你父母对你的期望
问:你父母想让你读到什么程度? |
A高中/专科 |
B大学本科 |
C研究生 |
问:你觉得你的家庭条件能够让读到什么程度? |
A高中/专科 |
B大学本科 |
C研究生 |
3你对未来工作的设想
问:你以后想做什么工作? |
A体力相关或低技能要求的工作 |
||
问:根据你的情况,你觉得自己将来能够做什么工作? |
A体力相关或低技能要求的工作 |
B专业性强的工作,如工程师、教师、医生等 |
C科学家、企业家、政治家等 |
4你与你的同龄朋友
问:你的大多数同龄朋友关于今后读书的打算是? |
A不读高中,初中毕业后打工 |
B读完高中/大专后打工 |
C读大学本科及以上 |
问:你和班上成绩前五名的同学交往情况如何? |
A没什么交往 |
B交往比较少,关系一般 |
C交往很频繁,关系很好 |
5 你认为下面哪一句最重要?
A 受到良好的教育
B 找到稳定的工作
C 成为某一领域的专家
D 有很多朋友
E 有很多钱
6 你们班上一共有 人;你的学习成绩在班上排第_______名。
7 你现在每周用在吃饭上的消费平均 元 ;你的零花钱每周平均 元
8 请详细说明你父母(或监护人)的年龄、具体职业(干什么活儿)、收入情况、健康状况。
9 请说明你是如何使用上年度基金会资助款的(再次申请者填写)?
10 接收基金会资助后,你的学习成绩是怎样的(再次申请者填写)?
附表2
湖北省春辉助学金申请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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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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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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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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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校名称及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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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单亲 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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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独生子女或纯二女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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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烈士 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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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孤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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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低 保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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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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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 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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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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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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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 成绩 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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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困难 详细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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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接受的资助 |
注:请说明曾接受过的其他资助,如国家奖学金、助学金以及其他机构的助学金 |
收款银 行账户 信息 |
户名: 开户行及支行: 账号:
注:账户须为申请人同名账户,无银行账户者可提供父母等账户并附上证明亲属关系的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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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组 或社 区意 见 |
(盖 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办公电话: |
所在学校意见(学生品德及学习情况) |
(盖 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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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会审 批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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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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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表一式两份,请用手书填写,由基金会及民政部门各留存一份)
受益人次
公益支出